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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利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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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利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 持有不少於本公司十分之一繳足股本之股東,可向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或公司秘書發出書面請求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

 

  • 書面請求須送往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地址為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16樓,收件人為公司秘書。

 

  • 書面請求須註明決議案,連同經由相關股東簽署之有關提議決議案所述事宜之聲明。

 

  • 請求須由本公司股份登記分處核實,一經核實請求爲正確和適當,本公司將於收到請求後之二十一(21)天內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而該股東特別大會須於收到書面請求後二(2)個月內舉行。
     

  • 股東特別大會通知須於會議召開日前至少十四(14)天發出,除非有權出席會議並在會議上有權投票之大多數股東准許較短通知期。

在股東大會上提出建議

  • 股東可向本公司董事會或公司秘書發出書面請求,要求在股東大會上提出建議。
     

  • 書面請求須註明決議案,連同經由相關股東簽署之有關提議決議案所述事宜之聲明。
     

  • 書面請求須於股東大會舉行日期提前至少十四(14)天,存放於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
     

  • 請求須由本公司股份登記分處核實,一經核實請求爲正確和適當,本公司秘書將要求董事會將提議決議案列入股東大會議程。
     

  • 經修訂之股東大會通告(包括提議決議案)將寄發予股東。
     

要求投票表決
 

  • 根據本公司細則第66(1)及(2)條,股東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有權在任何股東大會上要求投票表決:(i) 至少三名親身出席且當時有權於大會上投票之股東或委任代表;或 (ii) 其所持表決權不少於有權於大會上投票之全體股東之總表決權十分之一的一名或多名親身出席之股東或委任代表;或 (iii) 其所持繳足股份合共不少於總繳足股份十分之一的一名或多名親身出席之股東或委任代表。
     

  • 於大會上以投票方式表決之投票結果均視作大會之決議案,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本公司須作出相關披露。
     

發出查詢
 

  • 股東可直接聯絡本公司股份登記分處,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查詢其持股情況。
     

  • 股東如需向董事會提出任何查詢,可將問題寄予本公司秘書,地址如下:

    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德輔道中 19 號環球大廈 16 樓
    公司秘書收
    電郵:
    contactus@afh.hk
    電話: (852) 3606 9200
    傳真: (852) 2545 3881

提名人士參加董事選舉

  • 有意提名他人在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參加董事選舉之股東,須在本公司訂下最少須為七(7)天之期間內,向本公司秘書寄發書面提名通知至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該期間不得早於寄發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翌日開始,亦不得遲於該股東週年大會舉行日期前七(7)天結束。
     

  • 提名通知須經由提名股東簽署並註明以下資料:(i) 提名股東之姓名、地址和持股量;(ii) 按《上市規則》第13.51(2)條所要求關於被提名候選人之詳細履歷;及 (iii)(如果獲推選)由候選人簽署表明其願意擔任董事之信件。
     

  • 提名通知須由本公司股份登記分處核實,一經核實提名通知爲正確和適當,公司秘書將安排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會」)召開會議。
     

  • 提名會成員將審議提名通知,並會按情況考慮相關因素,例如: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品格、誠信、各類經驗、專業知識領域、其他承擔義務、獨立性及提名會認爲適當之其他考慮因素,審議候選人是否合適。
     

  • 提名經評估後,提名會將向董事會提交報告,告知董事會候選人是否擁有在董事會擔任職務之資格。提名會將向董事會建議合適之候選人在股東週年大會參加董事選舉。
     

  • 本公司將刊發公告或向股東寄發出內含被提名候選人詳細履歷之補充通函。有關董事會的考慮要素、理據,以及由提名會建議的評估結論應載入補充通函予股東作參考。若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之提名,應進一步解釋識別過程、獨立性、可投入/參與時間承諾,及對董事會多元化的貢獻。
     

  • 提名候選人之股東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在股東週年大會上宣讀其提名之決議案。
     

股東通訊政策

宗旨
 

本政策旨在制定亞洲金融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與其股東(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合稱「股東」)的溝通所採用之策略和渠道。

一般性政策

  • 股東可隨時和及時獲得有關本公司之公允和易於理解之資訊(包括本公司業績狀況、策略性目標及計劃、重大發展、管治及風險情況等),以使股東根據其已掌握資訊行使其權利。

  •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須以公開和坦率之方式與股東保持溝通。

  • 董事會歡迎聆聽股東之意見和提議。

通訊渠道

  • 股東可隨時透過以下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其關注(包括但不限於其對影響本公司不同事項之意見):

    • 電郵至 contactus@afh.hk;或​

    • 郵寄至本公司主要辦公地址:香港中環德輔道中19號環球大廈16樓;及

    • 致本公司的公司秘書以便彼將相關問題/意見轉達給相關行政管理人員、董事或董事會(如適用)參考或進一步處理。​​

​​​​

  • 股東可直接聯絡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查詢其持股情況: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

  • 本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發佈之資料,亦會盡快刊登於本公司網站。

  • 建議股東透過本公司網站(www.afh.hk)了解有關公司資料。股東可隨時向本公司的公司秘書索取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只限於已公開之資料)。

  • 建議股東親身或指定其受委代表參加股東週年大會,並在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或代爲投票(如果未有出席)。

  • 本公司主席或總裁或其受委人士、相關行政管理人員、所有董事委員會主席及外聘核數師將出席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回答股東之問題。

  • 希望在股東週年大會或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出建議之股東須將其書面建議寄予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有關程序詳載於股東權利文件(可透過本公司網站或向本公司的公司秘書索取)。

  • 有關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之程序詳載於股東權利文件(可透過本公司網站或向本公司的公司秘書索取)。

  • 與投資者、分析師、媒體或其他外界利益相關人士聯絡或對話之本公司董事和僱員須遵守本公司披露義務和要求。

股東之私隱
 

本公司明白股東私穩之重要性,因此本公司不會在未經股東同意之情況下披露股東之資料,但根據法律要求披露之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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